欢迎访问洛阳市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官方网站!
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
洛阳市质量计量检测中心提醒:配眼镜时注意仪器有无“强检合格”标签
发布时间:2021-05-27 | 信息来源:洛阳网 | 作者:掌上洛阳 | 点击数:

  本周是全国科技活动周。今天上午,市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在市市场监管局西区举办血压计、眼镜免费检测,食品、建材检验咨询、室内空气质量免费检测报名等一系列民生服务活动,并发放民生科普小常识等相关宣传资料,吸引了不少市民参加。

  “我戴着眼镜看东西还是觉得有些模糊,想来检测一下。”10时许,一位女士来到活动现场。工作人员使用专业仪器对眼镜进行检定后校验了偏差,并向她讲解相关知识。

  “市民在配眼镜时如果没有进行准确计量,那么在配戴过程中会出现眩晕、恶心等感觉,长期使用还会造成眼睛疲劳,甚至度数加深。”市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工作人员说,眼镜店验光配镜所使用的验光机、验光镜片箱等均为国家强检计量器具,需经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才能使用,经过强制检定并且在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上面,会贴有绿色的“强检合格”标签,并标明检定日期和有效期限。如果未申请检定或超期未检定,其测出的视力准确度难以保证。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会对全市眼镜店在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,维护消费者的视力健康。如果您发现有商家和企业、机构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,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。

  活动当日,市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共免费检测计量器具210台件,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,接受咨询260人次。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今后将继续加大科普宣传力度,开展更多民生活动服务市民。(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文/图 通讯员 王东甲 张静雯)

  【信息来源:洛阳网】

分享到:
版权所有:洛阳市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Copyright ©2007-2023 www.luoyangqt.cn All right reserved.
业务咨询:0379-64335700 政务联系:0379-64335769 地址:河南省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卓飞路9号 邮编:471000
豫ICP备16030165号 技术支持:郑州耕宇科技有限公司